吕四水厂给水用PE管及管件2025年(第二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3 14:34|栏目: 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

吕四水厂给水用PE管及管件2025年(第二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吕四水厂给水用PE管及管件2025年(第二批)采购项目即将实施,现就该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吕四水厂给水用PE管及管件2025年(第二批)采购项目报价清单》。

二、约定事项

1.供货周期要求: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成交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银行转账、网银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1、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履约期结束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1)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2)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在收送货期间无理由拒绝收送货、材料质量或数量上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接采购人通知后不及时送货等),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3)如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中途停止供货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质保要求:1年以上。

4.开标时间、地点:请于2025年9817:00时,送或寄(以收件签收时间为准)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镇环城北路628号(启东市吕四自来水厂有限公司),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513-83833736(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7:00)

5.投标资料要求:

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函原件、报价清单(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和报价表须分开密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及自2022年以来的供水企业业绩证明(相对应的合同、发票扫描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并于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密封袋及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6.报价要求: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含税)为人民币35531.88(大写:叁万伍仟伍佰叁拾壹元捌角捌分),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最低价中标。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7.报价费用说明:

1本项目采取固定单价报价,各报价需考虑投标时每项的分项综合单价报价与分项最高限价相比的下浮率必须一致。

2)本项目采取固定单价报价,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数量以采购方实际采购的数量为准,供货方式为少量多批次,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各类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如税金、运输等各种费用),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的制作、运输(含上下人力费)、保险、装卸、配件、13%税金、现场安装技术指导、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

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8.付款方式:

1)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由采购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2)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

本次采购量为预估量,最终结算按每次实际采购量计,每次供货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通知并收到成交供应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支付该批订单的80%货款。尾款在质保期后收到成交供应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付清。

9.验收要求: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合格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由采购人相关人员对所供货物进行外观和数量清点,由采购人相关人员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抽样送检(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抽检过程中中标人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人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

10.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报价时须承诺所供货物的免费质保期为壹年(含)以上(原厂质保期高于供应商承诺质保期的,按原厂质保期计算。自验收合格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质保期内,因供货方所供货物的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货方在接采购方通知后12小时内,情况紧急时8小时内,派人员赶到采购方现场,免费排除问题。如供货方逾期不予答复和处理,则视为采购方上述要求已被接受。供货方应承担采购方自行补救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采购方有权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保证金不够支持本次损失费用,采购方有权向供货方索赔,且视质量引起出现问题造成的严重负面影响的将列入黑名单,不得再参与启东市吕四自来水厂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

11.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记入采购人招标市场的黑名单;(2)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若报价最低者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3)投标人不足三家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将组织重新招标。(4)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依法重新招标。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或采购金额满合同价后合同终止。

 

 

                                                              启东市吕四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日


附件:

吕四水厂给水用PE管及管件2025年(第二批)采购项目报价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预估

数量

单价
(元)

合计
(元)

备注

1

PE弯头

DN25

1000



13%增值税、含运费、含卸货费等全部费用

2

PE弯头

DN50

100



3

PE弯头

DN63

300



4

PE弯头

DN110

40



5

PE弯头

DN160

30



6

PE弯头

DN200

10



7

PE直接

DN25

500



8

PE三通

DN25

500



9

PE三通

DN50

50



10

PE三通

DN63

50



11

PE三通

DN63*50

50



12

PE外丝

DN25/1/2

300



13

PE外丝

DN25/3/4

200



14

PE外丝

DN63

100



15

PE法兰

DN110

90



16

PE法兰

DN160

60



17

PE法兰

DN200

16



18

PE给水管1.6MPA

DN200

120



总计(含税)

   写:                           写: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货物制造商或经销商,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的货物及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应提供省级及以上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报价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有2022年以来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6、报价人提供自2022年以来的供水企业业绩证明(相对应的合同、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

7、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PE材料标准及要求:

质量要求:质量合格,达到相关国标和行业标准。    
材料标准及要求:
(1)技术要求: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及配件
A)所有产品必须满足于现行以下国家执行标准:
  a)管材标准符合(GB/T13663.2-2018)要求;
  b)颜色:市政饮用水管材的颜色为蓝色或黑色、黑色管上应有共挤出蓝色色条。色条沿管材纵向至少有三条。暴露在阳光下的敷设管道(如地上管道)必须是黑色;
  c)外观:管材的内外表面应清洁光滑,不允许有气泡,明显的划伤、凹陷、杂质、颜色不均等缺陷。管端头应切割平整并管轴线垂直;
  d) 管材尺寸:直管长度一般为6M、9M、12M,由供需双方决定,(长度不允许有负偏差);盘管盘架直径应不小于管材外径的18倍,盘管展开长度由供需双方决定;
  e)壁厚偏差:(符合GB/T13663.2-2018要求);
  f) 静液压强度20℃(100h)环向应力(12.0mpa:)不破裂、不渗漏;
  g)断裂伸长率%≥350;
  h)纵向回缩率(110℃)%≤3;
  i)氧化诱导时间((210℃))min≥20;
  j)产品的卫生性能应符合GB/T 17219-1998《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规定。
B)管道的管材配件、密封圈(三元乙丙生产)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GB/T17219-1998的要求。
C)包装:管材成捆包装,管材两端应予适当保护以免运输的破坏,管件用纸箱包装,管材、管件的包装应符合长途运输的要求。投标人供货周期内拟投产品(包括管材、管件等所有材料)必须为中标品牌,且材料上有该品牌明显LOGO。
D)交货:提供供货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配件、备品备件清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
  a)管材出厂时应有永久性标志,且间距不超过2M;
  b)标志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生产厂名/或商标、公称外径、标准尺寸、材料等级、公称压力、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号。

三、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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